考核方式及考试时间
第十九条 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1.我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值为400分,文化素质考试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100分,校测采用面试,分专业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有关技能和相关特长。
(二)面向中职毕业生:
1.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 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的考试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综合理论知识。职业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操或机试的形式对所报考专业的专业技能进行评测。
2.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对应中职专业及证书要求以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招考平台为准。
(三)面向免试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107号)有关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后,可免试录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后,可免考“技能证书”并公示,但考生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方式
1、考生于3月1日至15日考生登录“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 )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考核方式,填报志愿及缴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及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及志愿填报手续。
2、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在“学考+校测”(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毕业生)及“获奖免试生”三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选择1个专业进行报名。
3、中职考生所在学校须认真审核对考生提交的材料,据实在考生的证明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经手人签名及加盖院校公章,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学校签名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件。
(1)中职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注明所读专业名称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2)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中职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4.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文秘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女生身高低于155cm、男生身高低于165cm的考生慎重报考;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女生身高低于155cm、男生身高低于160cm,肝功能异常,患有慢性痢疾、鼻炎、下肢静脉曲张、嗅觉迟钝的考生慎重报考;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5.外语语种要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普通高中生报考物流管理(TAFE),考生外语学业水平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报考应用英语、应用日语专业,考生外语学业水平成绩须达到85分及以上。
第二十一条 请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考试大纲(另行通知)。
第二十二条 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自行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3月24日上午进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我校参加考试。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操或机试的形式。
第二十三条 3月29日前,我校确定参加“校测”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和参加职业技能考核的中职毕业生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校测”或职业技能考核。入围“校测”或职业技能考核的人数,分别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确定。4月1日前我校对文化素质考核(学考)或文化基础考核入围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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